有关2016年度第五批获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工作人员延续申请注册审查結果的公示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申请注册实施细则>的通告》(建县[2007]第101号),及其《住宅住建部政策研究室实施意见获得注册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工作人员相关管理方法工作方案》等要求,经审查,本批号获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工作人员合乎延续申请注册标准总数为25人;不符延续申请注册标准总数为1人。如今住宅住建部网(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给予公示,公示截至日期是2016年5月17日。
不符一级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延续申请注册标准的工作人员若有质疑,可于公示期内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免费下载填写《注册申诉表》,以书面通知给予阐述原材料,经省部级申请注册监督机构审理并加盖图章后统一申报住房和城乡住建部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贷款逾期不予以审理。
一切个人和单位在公示期限内,均可对合乎一级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延续申请注册标准的工作人员向住房和城乡住建部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检举或体现,检举或体现的状况应求真务实。以企业为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司公章;以本人为名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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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1.合乎一级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延续申请注册标准的成员名单(25人)
2.不符一级建造师临时性从业证书延续申请注册标准的成员名单(1人)
住房和城乡住建部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