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评审合格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组织名册的公示公告
建办审理函[2010]47号
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厅,市辖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审报公司:
依据《房地产估价组织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42号),我部机构权威专家对上海市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国佳房地产资产报告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金地房地产土地资源资产报告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成房地产业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组织持续的申报材料开展了评审。为确保评审工作中的公平公正,提升工作中的清晰度,现将该4家公司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组织评审合格的建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址(www.mohurd.gov.cn)上开展公示公告,以普遍接纳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若有不一样建议必须反馈的,请在公示公告期内以书面将体现的状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业监管司或政策研究室审理办(邮递的原材料以邮戳时间为标准)。企业反映情况需加盖公司章,本人反映情况需签定真实身份,并留有真正的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和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业监管司或政策研究室审理办
联系方式:房地产业监管司 010-58933190
政策研究室审理办 010-58933774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郑 重 声 明
最近,有地区主管机构、公司向我厂体现,一部分新闻媒体企业称对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组织集中化开展公示展现等主题活动,强制公司缴费,称不交费就没法调查取证。我厂严正声明,我厂在公司资质申请办理、审理、评审、公示公告、填补原材料、打印出资格证书各阶段均不扣除公司花费,也未授权委托一切企业或本人借资质核查为名进行相关主题活动向审报公司扣除花费。请相关公司保持警惕,防止受骗上当。如发觉以上问题和案件线索,可向我厂开展检举,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业监管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