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关进一步明确一部分行政许可事宜审报指引的通告
各市区(含定州、辛集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综合性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规划经济发展局整体规划建委、公共性服务局、综合执法局,省自由贸易区各规划区经济发展局:
依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创新进一步激起企业登记发展趋势魅力的通告》(国发〔2021〕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1〕4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畴内执行涉企运营批准事宜全覆盖明细管理方法,对我省工程勘察公司资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3项行政许可事宜依照提升审核服务项目方法推动审核体制改革,与此同时在自由贸易区试点区依照推行告知承诺方法进一步增加改革创新示范点幅度,争取2022年底前创建简洁高效率、公平全透明、宽进严格管理的领域准营标准,大幅度提高企业登记做事的便捷度和可预估性。
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提升勘察公司资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行政审批制度事宜,促进改革对策落地式执行,我厅对以上3项行政许可事宜相关申请材料再次开展了整理,并机构定编了事宜服务指南和告知承诺书示范性文字,现下发给大家,请参照执行。
本通告自施行生效日执行,原来文档中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标准。
配件:1.工程项目勘察公司资质审报服务指南.doc
2.工程地质勘察告知承诺示范性文字.doc
3.建筑工程设计告知承诺示范性文字.doc
4.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质评定服务指南.docx
5.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甲级资质行政审批制度告知承诺书.docx
6.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签发服务指南.docx
7.安全性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制度告知承诺书.docx
数据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