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城乡建厅,市辖区建设局,北京市规委,新疆兵团建委,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区部工程项目管理处,国资公司管理方法的相关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公司资质审报和审核数字电子化过程,缓解公司压力和社会成本,提升资质审核高效率,经科学研究,决策对于我部承担审核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2016年1月1日起,凡涉及到我部审核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资质的新申请办理、更新、增项、持续和再次核准事宜,公司均须根据我部工程建设公司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流程(下称资质审报和审批流程,网站地址:jsb.justonetech.com)审报。2016年2月1日起,除本通告规定给予的申请材料外,我部不会再接受别的纸质材料。
我部授权委托各省部级住房城乡基本建设主管机构核查的勘测、设计方案资质持续工作中,仍按《住宅城乡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公司资质资质持续核查相关问题的通告》(建市[2013]106号)的要求实行。
二、网上申报资质的公司须给予下列纸质材料:
(一)各省部级审核单位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方法的公司允许申报公司申请材料的公函;
(二)加盖省部级审核单位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方法的公司公章的《工程建设公司资质审报公司销售业绩审查明细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三)根据资质审报和审核sap下载的带条码的公司资质申请表格1式2份。
除以上书面报告外,资质审报所需别的配件原材料均需根据资质审报和审批流程申报。
应用自主开发设计的资质审报和审核智能管理系统的省部级住房城乡基本建设主管机构,必须和我部资质审报和审批流程连接的,应依照我部资质审报和审批流程的数据信息交换文件规范开展。
四、涉及到铁路线、交通出行、水利工程、信息技术产业、民用航空、深海等层面的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见配件)
五、各省部级审核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方法的公司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原材料真实有效检查工作中。我部下开展抽样检查,对存有徇私舞弊个人行为的公司,将依照《工程建设公司资质审报徇私舞弊个人行为解决方法》(建市[2011]200号)相关要求开展严肃查处。
请各省部级审核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方法的公司十分重视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公司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中,分配专职人员承担,尽早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策划学习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中顺利进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请和我部建筑销售市场监督司联络。
联系方式:010-58934626
技术性热线电话:13661412711,13564362912
配件: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资质名册
我国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7日

